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 : 006997454/2019-40749 文  号 : 汕知发〔2018〕81号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 2019-01-0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 2019-01-02 16:51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
  • 汕知发〔2018〕81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保税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8号),我局对《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经市法制局审核同意。现将《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26日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遵循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幅度的权限。

    第三条 行使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 本规则仅适用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专利行政部门确定行政处罚种类与行政处罚幅度中具体处罚标准的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一定的行政处罚幅度,但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标准;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多个处罚种类,但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形下适用何种种类、单处还是并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可以并处的种类,但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并处;

    (四)法律、法规、规章对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程度不同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但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认定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程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几种不同的处罚幅度,并已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形下应当适用何种处罚幅度;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多个处罚种类,并已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形下适用单处或者并处;

    (三)法律、法规、规章已经对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程度不同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幅度、不同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应当处”“并处”等形式明确规定了处罚种类,以“没收非法所得”等形式明确规定了处罚数额;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有以下三种: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罚款;

    (三)警告。

    第八条 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程度的认定条件包括:违法时间的长短、违法所得的多少、侵权物品的数量、当事人是否累犯、是否属于群体投诉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等因素。

    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程度分为以下四个档次:

    1.情节轻微;

    2.情节较轻;

    3.情节较重;

    4.情节严重;

    根据上述情节轻重程度的划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为以下四个档次:

    1.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行为人为法定的无行为能力人,不予处罚。

    2.情节较轻,从轻处罚;

    3.情节较重,较重处罚;

    4.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第九条 具有《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具有《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规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低的处罚方式或者在一种处罚方式内从其较低限进行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进行处罚。

    第十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严格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立案审批、行政执法调查、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审批等执法流程,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文书中说明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建立完整的行政执法案件档案。

    第十二条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监督审查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和审评,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明显不当的,责令其纠正。

    第十三条 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附件《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本规则具体操作细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中“非法经营数额”是行为人在实施专利违法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违法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违法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违法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违法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违法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违法所得”是指销售违法产品除去其原材料成本以外获得的毛利润。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3年印发的《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汕知发〔2013〕53号)同时废止。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